水处理工程设计手册。氯机是一种用于给水体中添加氯化物的设备,属于水处理工程设计手册,能在其中找到。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菌藻处理宜采用加氯为主,并辅助投加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 3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加氯处理宜采用定期投加,每天宜投加1~3次,余氯量宜控制在0.5~0mg/L之内。每次加氯时间根据实验确定,宜采用3~4h。
加氯间1加氯量按每立方米投加2g计则加氯量W=368000×2×〖10〗^(-3)=736kg2加氯设备选用3台REGAL-2100型负压加氯机,单台加氯量为10kg/h。加药间建在接触池之上,采用管道混合器混合加药。
小型断路器 适用范围 :NB1-63小型断路器适用于交流50/60Hz额定电压230/400V,额定电流至63A线路中作过载和短路保护之用,也可以在正常情况下作为线路的不频繁操作转换之用。断路器适用于工业、商业、高层和民用住宅等各种场所。
水射器是加氯机气体流量调节及测量控制系统的动力部件(喻为加氯机的发动机)。正确选型加氯机及水射器必须清楚了解下列参数及概念: Ps-工作水压力;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水射器入口处测得的压力。Pb-工作背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水射器出口处测得的压力。
真空调节器是将正压转变成负压的执行机构,真空调节器必须要防止腐蚀,要能有效的抵抗氯气的腐蚀。流量调节器:用于对气体投加量的控制,它由抗腐材料的流量管以及调节针伐构成,能稳定准确连续地调节加气量的大小,到达控制投加量大小的目的。
1、.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第02册:建筑给水排水/深入理解建筑的血脉,这册手册剖析了给排水系统的详细设计,确保每一滴水、每一点气流都能在建筑中和谐流动。第03册:城镇给水/城镇的生命线,城镇给水设计手册揭示了如何规划和实施城市的水源供应,确保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3、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6册)-工业排水》(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4、《给水排水设计手册》。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城镇给水第二版有关管槽寛度的内容:管槽的寛度和深度应便于人员下到管槽进行安装检修。一般槽深按沟底距管底不小于300mm;管顶至盖板底的距离应根据水管埋设深度决定。
5、污水泵站工程设计是《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其内容包含了城镇排水工程和工业排水工程两部分内容,对于污水泵站工程设计,该教材中涉及的内容包括污水泵站的工艺设计,包括泵站、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曝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消化池等构筑物的设计。
矩形沉淀池还是第一次听说。沉淀池没有什么图集可套,但是有相关的设计标注。
沉淀池按照形式不同,分为平流式,竖流式,辐流式,斜管沉淀池,其计算方法大致都是根据表面负荷来确定面积及池深。详细的计算请参见《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镇排水。建议提问者自己先研究计算方法,然后如果有不明白的究某一个知识点提问会更有针对性些。
泥斗的斜壁与水平面的倾角,方斗宜为60°,圆斗宜为55°。第5条初次沉淀池的污泥区容积,宜按不大于2d的污泥量计算。曝气池后的二次沉淀池污泥区容积,宜按不大于2h的污泥量计算,并应有连续排泥措施。
对于铁路运输、化工等行业使用的小型隔油池,其撇油装置是依靠水与油的密度差形成液位差而达到自动撇油的目的。 平流式隔油池的设计与平流式沉淀池基本相似,按表面负荷设计时,一般采用2m3/m2·h;按停留时间设计时,一般采用2h。
沉淀池的经验设计参数 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如无污水沉淀性能的实测资料时,可参照(表2-5)经验参数选用。沉淀池的有效水深、沉淀时间与表面水力负荷的相互关系,见(表2-6)所示。
城市污水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 505-2009《城市污水处理厂节能评价指南》、GB 18466-2005《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规范》等。农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GB/T 18717-2002《农业生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按照该标准,工业废水排放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前需要满足以下限值:CODcr ≤ 100mg/L;BOD5 ≤ 30mg/L;SS ≤ 50mg/L;NH3-N ≤ 15mg/L;色度 ≤ 50度。此外,各省市还会发布本地区的工业污水排放标准,企业需要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加强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市政污水排放标准是指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将处理好的污水最终排放到环境中时,为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