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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理检测报告(固体废物处理检测报告范本)

医疗垃圾相关法条

1、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法律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原则 (一)分类收集原则。 (二)密闭转运。 (三)集中处置。 (四)减量排放原则。 (五)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律法规。生活垃圾具体的分类原则主要包括: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分开。可燃物与不可燃物分开。干垃圾与湿垃圾分开。

3、【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一类和二类固废鉴定标准

第一类固废是指那些通过GB5086规定的浸出试验方法检测,其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至9之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zui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类固体废物是指按照GB 5086标准进行浸出试验后,其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都不超过GB 8978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到9之间的一般固体废物。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鉴别范围包括:- 常规样品类型:如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简介

1、法律分析:《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经2003年6月4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3年6月16日发布并实施。

2、它包括对某些感染性强的医疗废弃物品的妥善消毒乃至彻底清除的过程。因此,于2003年6月16日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